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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费项目: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二、收费标准:335元/月·生
三、收费主体:霸州市第四幼儿园
四、计费单位:元/月·生
五、收费依据:《关于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分类按级收费的通知》霸价费字[2016]2号
六、收费范围:霸州市胜芳镇学龄前儿童
七、收费对象:在霸州市第四幼儿园就读幼儿
八、征收方式:由霸州市第四幼儿园在“河北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每名幼儿生成缴费号,然后由幼儿家长扫代收银行的二维码,输入缴费号缴费。
九、减免规定:无减免
十、监督举报电话:0316-5660096
霸州市第四幼儿园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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