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农民工工作股 | 行政股室 | 工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单位)在银行设立账户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专项资金。 | 项目工程合同造价的2%,单个合同造价高的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最高存储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在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 承建工程连续 2 年未发 生工资拖欠的,其新增工 程存储比例为 50%;。 | 政府制定 河北省人社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中国银行河北监管局 | 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人社函[2022]3号) | 项目总包单位自行在银行开立账户存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