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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霸州市民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收费项目:殡葬收费 (二)收费标准:1.四项殡葬基本服务项目 (1)遗体接运费:按往返计算里程,接运距离10公里(含)以内:接运车辆购置价格10-15万元(含)的每次155元,接运车辆购置价格20万元以上的每次560元;接运距离超过10公里后,每公里加收3元;遗体接运时间超过2小时的,在应收费用基础上加收10%。 (2)遗体存放费:组合柜存放每具每日40元,24小时为一日,不足12小时的按收费标准50%计收。 (3)遗体火化费:30万元以上平板炉火化费每具240元;拣灰炉火化费每具710元。 (4)骨灰寄存费:每盒每年51元,寄存时间不足183天的按收费标准50%计收。 2.延伸服务项目 (1)遗体整容:对正常死亡遗体进行口眼闭合,棉签擦拭,面部清洁,洗发、理发,吹干,粉底、腮红、口红、描眉等,每具180元。 (2)遗体防腐:对正常死亡遗体进行药物防腐处理(三天防腐),每具180元。 (3)吊唁设施设备租赁:小型守灵间:含水晶棺、供桌、空调、会客室,400元/间,使用24小时为1天,不足12小时按照半天计算。大型守灵间:含水晶棺、供桌、空调、会客室、休息室,600元/间,使用24小时为1天,不足12小时按照半天计算。小型告别厅:含司仪台、瞻仰台、小型金属棺围、固定绢花花圈(单层8个)、电子遗像,200元/间·20分钟,使用超过20分钟,按分钟计算。中型告别厅:含休息室,瞻仰台、音响、司仪台、中型木质棺围、固定绢花花圈(单层12个)、电子遗像,400元/间·20分钟,使用超过20分钟,按分钟计算。大型告别厅:含休息室,瞻仰台、音响、司仪台、中型木质棺围、固定绢花花圈(双层18个)、电子遗像,700元/间·20分钟,使用超过20分钟,按分钟计算。 (三)收费主体:霸州市民政局 (四)计量单位:每具、每盒 (五)收费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文件《关于核定我省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5】716号),霸州市民政局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我市殡葬延伸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霸民〔2025〕61号) (六)收费范围:办理殡葬事务的亲属或丧事承办人 (七)收费对象:办理殡葬事务的亲属或丧事承办人 (八)征收方式: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缴费人通过微信扫码、网银、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 (九)减免规定:按照(冀民 [2012]53号)文件指导意见,对具有本市户籍且去世后在霸州市殡仪馆火化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尸体,免收遗体接运费、普通火化炉火化费、三天以内(含三天)的遗体冷藏费及三年骨灰寄存费。 (十)监督举报电话:0316-721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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