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河道行洪及阻水问题明白纸 当洪水来临时,由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着阻碍河道行洪问题,就会严重影响洪水顺畅下泄,洪水就像脱缰的猛兽,肆意泛滥,给人民群众造成财产损失和生命危害。即使没有行洪,阻水问题也会造成河道过水不通畅,影响排涝,也会给生产、生活带来破坏。为此,我们一定不要轻视阻碍河道行洪及阻水问题。为了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相关常识,市水务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范,制定了明白纸发放给广大群众,以便引起大家重视,合力消除问题,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 一、什么是阻碍河道行洪问题和阻水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发生的阻碍河道行洪问题和阻水问题主要有以下八种:1、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2、禁止在河道内种植玉米、高粱等高杆作物和芦苇、杞柳、荻柴和林木等;3、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4、禁止在河道内设置拦河渔具;5、禁止在河道内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6、禁止在河道内修建碍航、阻水及有危害的导流、挑流工程;7、禁止围垦河道;8、禁止在堤防和护堤地内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堆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等活动。
二、存在问题怎么办? 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由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并由设障者负担全部清障费用。对于违反上述第1-6项及第8项违法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以按规定处以罚款;对于违反第7项违法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以按规定处以罚款。
三、每一名群众都有保护河道的义务 我市河道纵横、水系发达,河流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目前,全市在建水利工程较多,治理后的河流将以崭新的面貌呈现在我们面前,更好的服务大众、保护安全。每一名群众都是保护河道安全的参与者、宣传员,从我做起,宣传爱河护河的重要意义,杜绝危害河道安全的行为,为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美好愿景而共同努力。广大群众应当从全市防洪排涝、减灾救灾的大局出发,合力消除阻碍河道行洪问题和阻水问题,维护全市河道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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