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保障我市采暖季天然气稳定供应,我局积极督促城内燃气企业签足签实气量合同,确保气源总量和高峰月、高峰时段供应不出问题,加强督导城燃企业既有储气设施的应储尽储,采暖季前注气比例达到 80%,做好采暖季天然气供应保障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