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霸烟处〔2025〕第95号 当事人姓名:张** 经营地址:霸州市胜芳镇“**超市” 违法事实:2025年9月15日查获当事人的违法卷烟南京(炫赫门)、钻石(硬迎宾)、泰山(红将军)等6个品种,共计775条 事由: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违反的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处以进货总额捌万柒仟伍佰元整(87500.00元)9.5%共计捌仟叁佰壹拾贰元伍角整(8312.50元)的罚款 实施机关:霸州市烟草专卖局 决定(通知)日期: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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