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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霸烟处〔2026〕第26号 当事人姓名:李* 经营地址:霸州市胜芳镇芳蒲道 “**食品超市” 违法事实:2026年1月26日于当事人店内查获违法卷烟钻石(细支尚风)、好猫(细支长乐)、钻石(软红)等6个品种,共计25条 事由: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违反的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处以进货总额贰仟玖佰壹拾伍元整(2915.00元)8%共计贰佰叁拾叁元贰角整(233.20元)的罚款 实施机关:霸州市烟草专卖局 决定(通知)日期: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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