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王庄子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廊坊市、霸州市司法局统一安排,对辖区内企业、门店等各类经营单位进行“阳光执法”赋码工作。同时,配合王庄子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