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562687/2025-00002主题分类:其他发布机构:胜芳镇
发文日期:2025-01-09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霸州市胜芳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霸州市胜芳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编制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原则,以服务群众为立足点,紧盯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策解读和落实,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61条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概况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财政财务、办事指南,便民、利民等信息,方便社会公众及时获取。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我镇未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规范我镇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建立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健全完善信息发布转载审核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机制,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保密性审查方面作出具体的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审批程序,确保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涉及个人信息有效隐藏,确保不泄露隐私,有效地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24年未公开敏感信息、涉密信息,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监督保障。我镇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分管科室副科级以上领导为成员,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布监督电话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存在信息的沟通、收集和汇总方面存在滞后的问题,对涉及民生问题方面公布较少,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有效提高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霸州市胜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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