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证继承公告(李桂琴)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桂琴因继承被继承人赵士德的不动产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 被继承人高超群于2024年04月16日死亡。 二、 被继承人的不动产位于霸州市隆泰花园C区23号楼1单元501,房屋所有权证号:廊房权证霸字第A9582号,房屋面积:165㎡。 三、 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李桂琴继承(李桂琴与高超群是夫妻关系)。 四、 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被继承人的儿子高岩松表示放弃继承权。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上述申请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9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316-7861579 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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