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信安镇团结街街道委员会因保管不善,将霸集用1999第13003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德强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