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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27日-12月5日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5日-12月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7288228、7863472(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7212538 通讯地址:霸州市益津中路120号 邮编:065700 2025年11月27日-12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1 | 霸州市康仙庄前信五金厂年产500吨日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霸环管[2025]B0171号 | 2 | 霸州市聚昌家具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钢木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霸环管[2025]B0172号 | 3 | 霸州市铭恒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拖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霸环管[2025]B01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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