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222762/2024-00027主题分类:水利、水务发布机构:市水务局
发文日期:2024-12-17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霸州市水务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霸州市水务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发布机构: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4-12-17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日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市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承办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

(二)水利工程建设和规计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制定并执行有关制度,对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进行监督。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镇(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主要行洪河道堤防、病险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组织审查全市大中型及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规定权限负责组织审批初步设计报告。组织实施中央和省、市、县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全市水利统计工作。负责县级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等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水库、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审核水库、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

(三)水资源管理与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订水功能区划。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全市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四)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股。组织编制灌排工程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调查,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五)政策法规办公室。起草水利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镇(区)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六)河渠与运行管理股。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安全鉴定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利设施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指导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河道开发,治理和保护,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坝顶兼做公路,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等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七)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股。指导和监督水务局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我市所有按照水利基建程序进行管理的水利质量监督工作,对建设项目实行全程质量监督。

(八)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股。协调落实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有关重大政策和措施。组织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工程验收有关工作。制定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年度供水计划并组织调度实施。配合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内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前期和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受水区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九)水旱灾害防御和调水管理股。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主要(含骨干)行洪河道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蓄滞洪区安全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负责主要(含骨干)行洪河道、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台风防御期间全市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量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统一组织并监督实施河流水量调度管理和生态补水等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引江、当地地表水年度利用计划。

(十)河长办综合考核股。负责文电、会务等河长办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及县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定河长制度工作要点;组织实施河长制年度考核奖惩;组织河长制宣传工作等。

(十一)河长办督察股。负责对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督办事项进行督察,制定督查方案并组织实施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负责对投诉举报事项和问题的督促整改;负责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等。

 

办公地址:河北省霸州市迎宾大厦12楼;

邮政编码:0657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时间);

    负责人:郭贺龙;
    联系电话:0316-7212340 ;传真号码:0316-728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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