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冯世斌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到胜芳镇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廊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相仁,霸州市政府市长房欣,霸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刘志亮,霸州市委常委、胜芳镇党委书记苏振东,霸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郑海生等领导陪同检查。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视察了河北前进钢铁有限公司及中亭河胜芳段,并就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