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562687/2016-00538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胜芳镇
发文日期:2016-01-07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胜芳镇入选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镇
胜芳镇入选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镇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联合下发《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名单的通知》(〔2015〕106号文件),决定将全国337个镇、村列为第三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胜芳镇榜上有名,成为廊坊市唯一入选乡镇和河北省11个示范点之一。

  胜芳古镇于2011年被评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作为区域内较具吸引力的旅游景区,胜芳镇融中西文化于一地,融历史文化、宗教文化、革命文化、建筑文化于一镇。据专家考证,胜芳的非物质文化是河北省最为集中、最为丰富、最为完整且极具独特性的地区,在汉文化圈内具有独特性和代表性。

  近年来,遵循政府主办、社会参与的方式,依托胜芳古镇这一平台,借助独特的民俗文化优势,胜芳镇推出了“古镇民俗文化游”、“古镇庙会”、“古镇红色游”等一系列文化旅游活动,极大推动了文化旅游产业的蓬勃发展,显著提高了胜芳古镇的旅游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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