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政办〔2018〕85号
堂二里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霸州市2018年保障性住房申请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街:
根据《霸州市2018年保障性住房申请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2018年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村街通知辖区内有需求且满足要求的户,于2018年11月12日开始即可到城建办领取申请表,11月20日结束。档案填写完毕、资料准备齐全后必须于2018年11月20日之前报送至城建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7491679
堂二里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1日
霸州市2018年保障性住房申请实施方案
一、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一)公共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
1.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申请租赁公共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家庭(含单亲和单身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家庭),在本市实际居住;(离异的,离婚证登记时间必须满一年,从2018年9月30日起往前计算)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且家庭总建筑面积在50㎡以下(含50㎡);
(3)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即39862元),家庭总资产低于45万元;申请家庭为一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倍以下(即47834元);
(4)申请家庭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房,未承租公共住房保障。
2.新就业职工申请租赁公共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本市户籍;
(2)2013年—2017年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在本市工作;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在本市人社部门备案(备案时间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且家庭总建筑面积在50㎡以下(含50㎡);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即39862元),家庭总资产低于45万元;申请家庭为一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倍以下(即47834元);
(5)申请家庭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房,未承租公共住房保障。
(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1.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为具有本市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家庭(含单亲和单身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家庭),在本市实际居住;(离异的,离婚证登记时间必须满一年,从2018年9月30日起往前计算)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且家庭总建筑面积在50㎡以下(含50㎡);
(3)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即39862元),家庭总资产低于45万元;申请家庭为一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倍以下(即47834元);
(4)申请家庭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房,未承租公共住房保障。
2.新就业职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本市户籍;
(2)2013年—2017年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在本市工作;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在本市人社部门备案(备案时间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且家庭总建筑面积在50㎡以下(含50㎡);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即39862元),家庭总资产低于45万元;申请家庭为一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倍以下(即47834元);
(5)申请家庭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房,未承租公共住房保障。
申请家庭是指夫妇双方及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离异或丧偶的单亲家庭、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家庭。
家庭可支配收入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工资(含退休金)、奖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投资、承包、承租所得等。
家庭总资产是指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存款(现金)、有价证券、工商注册企业资本金或出资额、房产、车辆、各种生产经营及家用设备现市值评估额的总和。
无房是指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没有自有产权住房,没转让过自有住房或转让过自有住房超过1年的,无商业门店、宅基地、自建房,有住房但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不属无房户,申请人因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而转让房屋的,视为无房。
申请人父母或子女有房产的,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申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申请人父母(申请人为已婚的,核查男方父母)(或子女家庭)的住房建筑面积总和-申请人父母(申请人为已婚的,核查男方父母)及未婚子女(或子女家庭)的总人口数×45㎡,如果得数小于等于零,则均按零计算。
二、不得申请的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单身申请人不得申请;
2.配租或配售成功的家庭,放弃入住或被清退未满2年的不得申请;
3.领取拆迁过渡补偿款的家庭成员不得申请(男到女方家落户的,核查女方及女方父母情况)。
三、申报资料
1.填写《霸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表》及《入户核查登记表》一份。
2.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丧偶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居住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契证、不动产权证或证明),对租赁他人住房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缴纳的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证等,用人单位出具的承租公共住房担保书。
6.其他相关证明。(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工薪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本人书面具结、村街核实;有汽车的提供购车发票及行车证;有工商登记的提供营业执照;有低保的提供低保证明,低保证明中户主姓名应为申请人或其配偶)。
四、填表说明
1.申请人领取表格,联系电话必须为申请人或其配偶。
2.提交的复印件必须为A4纸。复印件能多个复印到一起的复印到一起,减少用纸。但左边必须留出3厘米以上的装订空间。
3.全日制中专必须为中考考出来的,全日制大专、本科必须为高考考出来的。
4.打印申请人及配偶的居住地、工作地百度地图截图。
5.入户录像10分钟以上(入户调查需要两人以上,录像时首先录制入户调查记录人,对家庭居住环境进行录像,包括居住房屋的全景,客厅、卧室等并能看清每个房间的基本情况。)